校内各部门:
《重庆财经学院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方案》(重财〔2022〕71号)经2022年3月30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财经学院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方案
围绕学校“产教融合深化年”工作主题和“院院创业、人人创新”的一院一品办学特色,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有效激发学校师生参与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热情,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在重庆举行,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重庆市进一步促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十条激励措施》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面向全校师生,针对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特制定以下十条激励措施:
一、将国赛、市赛参赛情况和获奖情况纳入二级学院学年考核评价重要指标,对于参赛率高于全校平均水平或获得市级金奖以上奖项的学院,年终考核中,部门和党政主要领导优先考虑“优秀”等级;获得市级金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所在学院奖励奖金5000元,同一学院所获奖金不得重复叠加。
二、获得市级金奖及以上项目团队(包含学生团队、指导教师团队)按其获得奖项奖励奖金,具体奖励金额如下:
1.获得国家级金奖奖励40万元;
2.获得国家级银奖奖励10万元;
3.获得国家级铜奖奖励5万元;
4.获得市级金奖奖励5000元。
三、获得市级金奖及以上项目的指导教师,可享受相应职称待遇提升(在发表论文和申报项目过程中,可使用对应待遇的职称,职称前须加“特聘”);对于获得国家级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享受职称晋升直报大评委待遇(具体参见附件1)。
四、在符合基本条件下,对获得市级金奖及国家级奖项的项目,直接推荐立项为市级教学改革项目(具体参见附件2);对获得国家级奖项的项目,直接推荐参与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对获得市级金奖的项目,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单列(具体参见附件3)。
五、在符合基本条件下,对获得国家级金、银奖项目所依托课程,直接认定为市级课程;国家级铜奖及市级金奖所依托课程,直接认定为校级课程,优先推荐参评市级课程(具体参见附件4)。
六、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并全程指导学生参赛,按获奖等级计算相应的辅助教学工作量。校级以上奖励均可获得辅助教学工作量,具体参照学校2021年12月颁发的《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执行。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得市级金奖及以上奖项,其辅助工作量按规定的1:1.5标准进行认定。
七、学生团队成员可申请学分置换
1.在符合基本条件下,所有获得市级金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团队成员可以直接认定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1分。
2.经课程组/教研室认定,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同意,可置换与比赛内容关联度较大的一门专业课学分(团队排名第1成员≤4学分,团队排名第2~5成员≤3学分,其余成员≤2学分)。
学生置换学分课程成绩统一冲抵为90分。
八、学生团队成员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在符合基本条件下,获得国家级金奖(团队排名前五)、银奖(团队排名前三)、铜奖(团队排名前二)以及市级金奖(项目负责人)的团队成员,可用获奖作品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九、在符合基本条件下,获得市级金奖(团队排名前三)的学生团队成员可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学校“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可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生”,获得国家级奖项(团队排名前三)的团队成员优先推荐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和该学年“国家奖学金”。
十、学生团队成员可申请特殊授位
因学业条件不足未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团队成员,获得市级金奖以上奖项的可申请特殊授位。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