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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暨第五届重庆“高新杯”众创大赛的通知
2019-04-25 12:40   审核人:

各区县(自治县)科技局,各高新区、经开区科技部门,在渝高校、科研院所,各众创空间、创投机构及相关创新创业平台,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9〕106号)要求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将举办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暨第五届重庆“高新杯”众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引导、集聚政府和市场资源支持创新创业,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扶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众扶平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

二、大赛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和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办,各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协办,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服务中心、重庆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具体承办。

三、大赛定于2019年5月1日至8月31日举行,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初赛、复赛、决赛、行业总决赛六个阶段,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日至6月15日,各参赛企业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直接报名,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市级和区县不同层面的各类政策支持。报名条件和支持政策详见附件。

四、大赛广泛聚集政策、技术、金融、市场等创新创业资源,运用论坛沙龙、培训辅导、融资路演、银行授信、专业对接等方式,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认真组织企业参加大赛,并为参赛企业落户提供优惠的政策支持。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工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发动和组织本辖区企业报名,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创投机构等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应积极推荐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参加大赛。有关报名、比赛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附件: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暨第五届重庆

“高新杯”众创大赛方案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21日

联系人:罗 浩、黄 珏

联系电话:023-68645713、18996633229

传 真:023-68493724

微信公众号:cqcxcyds

QQ交流群:114292206

附件

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暨

第五届重庆“高新杯”众创大赛方案

一、大赛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着力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引导、集聚政府和市场资源支持创新创业,进一步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扶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打造众创众扶平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二、大赛主题

科技创新,成就大业。

三、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指导单位: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主办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服务中心

重庆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织委员会由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组成,主要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和执行。对参赛项目晋级名单进行审核,为获奖企业颁奖并提供相应服务。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负责大赛的策划协调、品牌宣传和后勤保障以及指导大赛承办单位和执行机构开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分管领导、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科技局相关处室负责人、重庆高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

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大赛组委会根据行业类别从大赛评委库定向邀约,主要负责组建项目评审组对参赛企业项目进行评审、尽职调查、现场答辩和创业辅导。

四、参赛条件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09年1月1日(含)之后。

(五)企业分别按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互联网六个行业进行报名,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六)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七)前七届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五、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整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主赛区,第二部分为分赛区。

【第一部分:主赛区】

主赛区比赛与科技部组委会赛程安排保持一致,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初赛、复赛、决赛、全国行业总决赛六个阶段。以重庆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区参赛企业为主。

(一)网上报名(2019年5月1日-6月15日)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15日。

(二)资格审查(2019年6月15日-6月21日)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确认,符合参赛条件并完整填报资料的企业方可参赛。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

(三)初赛(2019年6月22日-7月22日)

初赛分为评审沟通会及项目初审两个部分。评审沟通会上统一大赛评分标准。项目初审由项目评审组根据重庆市参赛企业提交的创业计划书等电子资料对项目进行网络评审,大赛组委会按照项目所属行业和专家评审分值及意见确定进入复赛的企业名单,并在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官网www.kjj.cq.gov.cn公布。

(四)复赛(2019年7月23日-7月31日)

分为赛前培训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复赛前组织参赛选手统一参加赛前培训,帮助提高项目路演展示水平;大赛专家评审组确定进入决赛的企业名单。复赛期间举办创新创业资源对接会。

(五)决赛(2019年8月1日-8月31日)

决赛分为尽职调查、现场答辩、主题论坛和颁奖四个环节,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企业将获得一定额度的奖金并享受国家级、市级和区县相应的扶持政策。

(六)全国行业总决赛(2019年9月1日-12月31日)

推荐并支持优秀企业参加全国行业总决赛。根据企业决赛成绩和重庆赛区报名数量在全国的比例确定参加全国行业总决赛名单;决赛成绩处在同一名次的,由6大行业评审组组长专业评估,共同评判确定。通过专业导师的一对一辅导助力选手在全国舞台上取得优秀成绩。

【第二部分:分赛区】

(一)目的:为激发区县创新创业热情,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赛组委会特设立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分赛区。

(二)对象:除主城9区外,原自主举办过创业大赛,且有意愿承办分赛区的重庆区县可自行申请。

(三)申请方式:分赛区可由区县独立申请,或者多个区县联合申请,以书面发函的形式向大赛组委会申请。市科技局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分赛区名单。

(四)主要赛程:分赛区网络报名时间与主赛区保持一致,报名企业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进行登录、注册及报名。报名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对各分赛区报名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反馈至各分赛区,由各分赛区自行组织项目比赛评选。每个分赛区报名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10个,各分赛区推荐的优秀项目直接晋级重庆赛区决赛,与主赛区晋级项目共同角逐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共同纳入全国行业总决赛晋级名额推荐。

(五)分赛区政策:各分赛区经比赛认定的优秀项目直接纳入各区县种子基金支持对象。

六、评审方式与奖项设置

(一)评审方式

1.主赛区初赛评委采用网上评审方式进行评审,根据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和流程,以参赛企业提交的参赛资料为准,分类评审,筛选出200家左右企业进入复赛。

2.主赛区复赛评委采取书面材料和“8+5+2”陈述答辩方式(8分钟陈述+5分钟答辩+2分钟点评)进行综合评审,其中初创企业组每个行业前3名(共18名)、成长企业组每个行业前5名(共30名)在进入尽职调查环节后进入决赛。

3.分赛区评审方式由各分赛区组委会自行确定。

4.决赛由5名评委采用“8+5+2”陈述答辩方式(8分钟陈述+5分钟答辩+2分钟点评)进行综合评审,由大赛专家评审组对决赛企业进行评选。

(二)奖项设置

大赛奖项分为参赛奖项、参赛补贴和组织奖。

1.参赛奖项

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分别按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六个行业设置奖项。奖项共计48个,奖金108万元。

初创企业组每个行业设置奖项如下:(共18个)

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二等奖1名,奖金2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三等奖1名,奖金1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成长企业组每个行业设置奖项如下:(共30个)

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二等奖1名,奖金3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三等奖1名,奖金2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优秀奖2名,奖金1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2.组织奖项

设置大赛优秀组织奖20个,由大赛组委会授牌表彰在大赛组织宣传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3.参赛补贴

参赛食宿补贴以项目为单位,参加复赛的补贴300元/个,参加决赛的补贴500元/个。

4.奖项发放方式

大赛组委会安排专人对接重庆赛区获奖项目,并在下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举办之前发放。获奖选手需积极配合组委会提供相关领奖资料;参加全国行业总决赛的项目需按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要求积极参赛,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关领奖资料或填报参赛回执后弃赛的视为自动放弃奖金领取资格与大赛支持政策。

七、支持政策

(一)国家支持政策

1.择优推荐给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等国家级投资基金。

2.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3.择优推荐参加“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相关计划评选,以及相关展览交流等活动。

4.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行业总决赛期间将组织配套活动,为企业免费提供多元化服务,主要包括培训辅导、融资路演、展览展示、大企业对接等。

(二)市级主要支持政策

1.大赛期间举办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推介会、资源对接会和创业沙龙活动,并为参赛企业提供银行贷款、风险投资、场外市场交易、上市辅导等多个层次、多种方式的融资咨询和服务。同时,通过市内外主流媒体以及大赛专栏、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介,对大赛优秀项目和创业典型进行持续深入的宣传报道。

2.对参赛项目优先推荐入驻重庆市的各类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创业基地,协调给予房租减免等政策支持,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对进入重庆赛区复赛的项目,按重庆市创业种子投资基金相关规定给予支持(已获创业种子投资基金支持的除外)。

4.参赛企业符合贷款相关条件,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5.参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

6.所有获奖项目,申报市级科技计划时给予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科技项目时给予优先推荐。

(三)区县支持政策

1.重庆高新区支持政策:

(1)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决赛或行业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于比赛结束后6个月内在重庆高新区落户注册,进行成果转化并投产运营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政策资金资助;获奖的重庆高新区项目同等享受上述政策。

(2)对进入决赛的重庆高新区项目,重庆高新区创业种子基金予以1年内50万元免息贷款或者公益参股支持,并通过重庆高新区科技金融平台授信50-500万元优惠贷款(已获创业种子基金支持、科技金融平台授信的除外)。

(3)对进入复赛的重庆高新区项目,协助争取市级计划项目支持,优先推荐并协助争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

(4)对重庆赛区所有参赛项目,优先推荐市内外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股权投资支持,并组织创业导师进行跟踪辅导,推荐媒体追踪报道。

(5)重庆赛区所有参赛选手,可免费享受重庆高新区举办的创新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创业培训及服务。

2.其他区县支持政策由所在区县另行制定。

八、配套特色活动

(一)“点石成金”投融汇

针对本次复赛各行业排名前列的项目,单独组织典型项目投融资对接会。邀请各行业投资机构的投资总监级别以上的人员代表参加,共同挖掘及见证下一个创业风口。

(二)“七国争雄”模拟赛

为晋级决赛参赛者提供一个有趣有益的学习交流平台。以“七国争雄”形式,围绕企业管理、人才管理、经营管理等进行模拟,围绕创新创业,在实战中演练,在演练中实践。

九、宣传推广

大赛拟以重庆主流纸质媒体为主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和宣传,重庆电视台和知名网络媒体对大赛活动关键节点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和重点宣传。通过市科技局等市级部门旗下官网和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常态化宣传,借助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以及各类头条号、百家号等新媒体对我市创新创业创造进行全方位宣传。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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