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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庆财经学院创业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4-19     浏览次数: 

各项目团队:

根据我校《重庆财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创业学院拟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材料提交

参加结项考核的所有项目均应提交《重庆财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计划结项材料》(附件2)。若项目需提交其他要求单独成册的材料文件,均按照所规定封面和文字排版要求执行。

结项材料由项目负责人于202251017:00将实名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cxcyxm2406@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包以“2021大创+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待审核后将纸质版交至一站式综合科创服务中心(行政楼2404)。项目组若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将按延期考核处理。

注:电子档结项材料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审议意见栏和学院审核意见栏。

三、项目路演

参加结项考核的所有项目均应参加项目路演。项目路演拟定于2022520日开展,各项目团队需按照《重庆财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路演材料要求》(附件3)提前准备好路演材料,具体组织形式及参与路演的材料提交方式将另行通知。

四、考核结果处理

结项考核不合格的,延期半年至202212月左右方可参加结项验收。

五、变更办理事宜

项目成员可自愿退出项目。项目负责人亦可勒令不称职成员退出,也可决定新增项目成员(新增后包括负责人在内团队成员仍不得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与团队成员在征求指导教师意见并协商一致后,亦可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

属于项目成员或负责人变更的,仍然应该参加本次结项考核。

《重庆财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4)由项目负责人携带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于202251017:00前提交至一站式综合科创服务中心(行政楼2404),过时无效。

六、延期结项申请办理事宜

项目若因项目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与本次结项考核,由项目负责人在征询指导教师和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自愿申请延期结项。

《重庆财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考核申请表》(附件5)由项目负责人携带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于202251017:00前提交一站式综合科创服务中心(行政楼2404),过时无效。

七、自愿撤项办理事宜

相关项目若已无力继续实施,由项目负责人在征询指导教师和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自愿撤项。

《重庆财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自愿撤项申请表》(附件6)由项目负责人携带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于202251017:00前提交一站式综合科创服务中心(行政楼2404),过时无效。

创业学院

2022419

附件1:《重庆财经学院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重庆财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材料》

附件3:《重庆财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路演材料要求》

附件4:《重庆财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

附件5:《重庆财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

附件6:《重庆财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自愿撤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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